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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越「有點像〇〇」之後。

「〇〇っぽい」を越えた先に。

 

看著一件件衣服,

「這件衣服,很〇〇風格」
「這件衣服,很有〇〇的感覺」

你是否也曾有過這樣的時刻?

 

大家好。

我是 cliché 的冨岡。

 

當我們看見衣服時,包含顏色、形狀、素材,甚至穿著它的人在內,都會在無意識中替它套上某種詞語。

一邊與自己至今看過、穿過的東西相互對照,

「這就是這樣的衣服」

我想,我們就是這樣判斷的。

當然,這其中沒有好壞之分。

只是,我覺得,那種「很〇〇風格」或「很有〇〇特色」的先入為主,有時也可能成為自己的絆腳石。

「因為不像自己,所以不穿」

「因為不夠男性化,所以不選」

「因為很女性化,與自己無關」

就這樣先替衣服貼上標籤,反而會在看見原本應存在於其中的魅力之前,讓自己主動與它拉開距離。

當然,我也是一樣。

 

每當看到衣服,「很〇〇風格」、「很有〇〇特色」之類的詞語便會自然浮現在腦海中。

那樣的先入為主,不是輕易就能消除的。

然而,有些衣服光靠最初浮現的詞語仍無法完全捕捉。

 

這件 Feather Lace Blouson 也是其中之一。


<cantáte>

"Feather Lace Blouson"

COL : NAVY

¥242,000 含稅

 

首先映入眼簾的,果然還是蕾絲。

短外套這種版型本身雖然常見,但只要更換所使用的素材,印象就能產生如此巨大的變化。

使用的是以羽毛為主題、100%純棉的化學蕾絲。

先在棉布上施以刺繡,之後透過化學處理溶解作為基底的布料,只留下刺繡完成製作。

現在一般會使用以水溶性紗線織成的底布,但就概念而言,與其說是在布料上描繪圖案,不如說是將圖案本身保留下來作為布料的一種製作方式。

松島先生曾在 Instagram 上這樣寫道:

「正因為有這種凹凸感,雖然是蕾絲,卻不會顯得甜美,也確實能作為男裝成立。

但如果使用的是像嫘縈般帶有光澤的紗線,刺繡的立體感又不夠強,更不用說做成花卉圖案,那可真是不堪入目。」

這樣說可能相當強烈,

實際看到這件短外套,就會一下子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。

羽毛刺繡具有扎實的厚度,形成彷彿每一片都浮現出來般的凹凸感。

明明是蕾絲,卻不會顯得纖弱。

反而,表面甚至帶有些許力度。

正因為具備這種立體感,即使使用了蕾絲這種素材,也不會流於甜美,而是自然而然地被看作男裝。

 

蕾絲有布料存在的地方,也有沒有布料的地方。

與其說是在看圖案本身,不如說連同從縫隙間能看見什麼都包含在內,整體才成為一件完整的服裝。

如果是普通的短外套,我們基本上看到的只是布料表面。

但是,這件短外套會讓人的視線自然地深入到更裡面。

內裡所穿衣服的顏色、肌膚,甚至光線都若隱若現。

它不是單靠一件衣服就能完成造型,而是會因為內裡搭配什麼而呈現不同表情的服裝。


順帶一提,我喜歡蕾絲。

這已經是不容動搖的事實。

即使是穿襪子時,我也常常會選蕾絲款。

在那裡,已經不太有「男性化」或「女性化」之類的感覺了。

單純是因為我覺得蕾絲這種材質本身很有魅力,想把它融入自己之中。

以男性風格來說,我不太喜歡那種直接展露粗獷肌膚的穿法。

不過,肌膚上覆著一層布料,再從縫隙間稍微看見一點肌膚,我很喜歡。

我並不是想讓一切都被看見。

明明藏著,卻又看得見。

那樣的程度就很好。

我認為,當布料本身與其另一側的肌膚重疊時,才會首次產生一種性感。

或許我喜歡的不只是蕾絲本身的圖案,而是這種「呈現方式」。

明明是為了遮掩而存在的布料,卻留有縫隙。

明明不是為了露出肌膚而設計的衣服,結果卻看得見肌膚。

相互矛盾的事物,共存於一整幅布料之中。

所以,我或許才會喜歡蕾絲。

而且,穿蕾絲衣服時有趣的地方,就是思考裡面要穿什麼。

正因為有縫隙,裡面穿的衣服也能清楚看見。

當然,也可以加入完全不同的顏色,讓羽毛圖案清楚地浮現出來。

不過,我喜歡疊穿同色系的穿法。

在裡面放入和外套接近的顏色,蕾絲與內搭之間的界線就會變得有些模糊。

遠看是一種顏色。

但靠近一看,從蕾絲的縫隙間會窺見些許不同的海軍藍。

明明沒有增加色彩數量,卻在其中產生了層次感。

這次的話,我想搭配接近褲子顏色的丹寧布。

將外套、內搭到褲子,大致都放在相近的色彩範圍裡,再只改變其中的材質。

蕾絲的透視感。

內搭平面的色彩。

丹寧布的色澤不均。

即使不增加色彩數量,只要材質不同,呈現出的樣子就會改變。

反而,我覺得蕾絲是能讓這種差異更清楚呈現的材質。

就連細節之處,也有這件衣服獨有的風格。

搭配深海軍藍蕾絲的,是漆黑的水牛角鈕扣。

只有在接收到光線時,才會靜靜透出光澤。

領子是無領設計。

正因為使用了如此有特色的布料,領口不再添加多餘元素,呈現簡潔俐落的樣子。

那份俐落感也很適合這件外套。

下襬和袖口採用毛邊設計,完整保留蕾絲的扇形花邊。

就像丹寧布的布邊一樣,直接把布料的邊緣本身作為設計。

看到這樣的工藝,就能明白它並不是把蕾絲這種材質當作裝飾,而是真正把它當成一整幅布料來面對。

對我來說,蕾絲這種材質今後應該也會一直和「很〇〇」或「很有〇〇風格」這類詞語聯繫在一起。

也沒有必要勉強消除這些想法。

第一次看到的衣服,今後一定還是會套用某些詞語來想像。

但只要不讓一切停留在那句話就好。


實際看一看、摸一摸,再穿上試試。

思考要在裡面穿什麼,再試著和自己擁有的衣服搭配。

像這樣逐一了解,不只是為了理解那件衣服,也是為了增加自己內在的經驗值。

穿上從未穿過的材質。
試試看過去不曾選擇的東西。
正因為有這些累積,下一次看到某樣東西時,判斷也會一點一點地改變。

最初浮現在腦海中的「很〇〇」或「很有〇〇風格」,或許意外地都會變得不再重要。

比起思考「這是適合自己的衣服嗎?」

「我喜歡這個。」

可以這麼說。

為了走到那句話,我又多累積了一次經驗值。

現在,光是這樣就已經足夠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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